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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佩岑的「哥哥」?

——標題作為一種包裝

昨天蘋果日報頭版頭條標題說:「侯佩岑『哥哥』與名模非婚生子」,今天壹週刊第62頁新聞標題是:「林月雲情夫長子名模二奶爭產」,兩個標題看來迥然不同,其實談的是同一件事,原來所謂「侯佩岑『哥哥』」正是侯佩岑母親林月雲情夫邱嘉雄的長子邱偉倫。

邱偉倫與侯佩岑並無血緣,怎會是她「哥哥」呢?蘋果日報的邏輯是這樣的:「邱偉倫之父邱嘉雄和侯佩岑母親林月雲的婚外情,侯佩岑更以『PaPa』稱呼邱嘉雄,儼然是邱偉倫的『妹妹』」,編輯以此推理,就把就把邱偉倫命名為「侯佩岑『哥哥』」了。

這實在有點扯,但新聞價值竟然由此而生。想想看,邱偉倫的緋聞會有幾個人想看?(所以沒人標「邱偉倫」)林月雲情夫長子的緋聞又有幾個人想看?(所以壹週刊只把新聞放在第62頁)但人氣主播侯佩岑「哥哥」的緋聞想看的人可就多了。這則新聞如果不和侯佩岑扯上關係,能上頭版嗎?

蘋果日報這個標題,巧妙的將名不見經傳的邱偉倫緋聞,轉化為侯佩岑話題,把一則無關緊要的新聞炒成頭版頭條,炒作手法之高,讓人嘆為觀止。

其實,蘋果日報的作法並非特例。許多報紙、雜誌都擅長用標題來包裝新聞,叱吒週刊市場的商業週刊就是其中的佼佼者,請看它近期的封面標題「機器愛人」、「兩種狀元」、「被機會打敗」、「美麗的謊言」、「作秀是個好習慣」、「親密的危機」、「阿祖的兒子」、「消失的100強」,以及去年三月引起討論的「一個台灣兩個世界」,哪一個不是引人入勝?

用標題來包裝新聞不是罪惡,但不能過度包裝、文勝於質。商業週刊「一個台灣兩個世界」、「阿祖的兒子」為嚴肅的社會議題增添可讀性,值得鼓勵;蘋果日報「侯佩岑『哥哥』與名模非婚生子」硬把小新聞炒大,技巧儘管高超,卻有欺騙讀者之嫌,不足為訓。

又:

我這個標題其實也是一種包裝。除了新聞界的人,誰會對「標題作為一種包裝」這個議題感興趣,但只要標題出現侯佩岑,想看的人應該不少吧?我以侯佩岑為主題、以「標題作為一種包裝」為子題,無非是希望兼顧包裝與實質,吸引更多人閱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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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

老師 我會覺得
這類新聞從選擇上來說
就已經是一種包裝了
因為與名人牽扯上關係
所以有足夠的價值變成新聞
不必等到下標才能決定
不過 因為標題聳動而能夠大到上頭版
的確是很扯的事情

縱然是一項新聞,但難道不也是一種商品嗎?
當新聞商品化之後,利益就替代了真實性了...
如何定奪界線 ?

一九四一年大公報獲得美國密蘇里新聞學院頒授年度榮譽獎章,成為獲此殊榮的唯一中文報紙,張季鸞在慶祝獲獎的社論中寫道:「中國報有一點與各國不同。就是各國的報是作為一種大的實業經營,而中國報原則上是文人論政的機關,不是實業機關。……假若本報尚有渺小的價值,就在於雖按著商業經營,而仍保持文人論政的本來面目」。

我們無法阻擋市場新聞學的浪潮、也無法期待媒體延續「文人」理想,但至少可以要求媒體在追求利潤的過程中,不能犧牲最基本的新聞事實。換言之,媒體可以也應該改良編寫方式,來提高新聞可讀性;但不應該扭曲事實,魚目混珠。

這是邱偉倫的新聞,把邱偉倫掰成「侯佩岑『哥哥』」就是魚目混珠。

那麼請問

如果邱偉倫不是侯佩岑的哥哥,那麼侯佩岑為什麼要稱呼邱嘉雄為爸爸呢?

這兩者之間,應該是一起成立或是一起不成立,絕無只有其中之一成立的道理

懇請解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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